衡阳市潇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口腔等专业招聘公告
衡阳市潇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是经衡阳市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中等卫生学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及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均为全日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 |
学科或专业方向 |
学历 |
职称 |
岗位职责 |
人数 |
备注 |
行政岗 |
文秘、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无 |
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
1 |
研究生优先 |
教师 |
口腔、药剂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无 |
有临床经验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4 |
研究生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满截止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者请在至学校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岗位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283455576@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
(四)体检与背景调查
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体检结果,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背景调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情况是否与事实一致。
五、录用及待遇
经招聘各环节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4-2886633
联系人:李老师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