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温馨提示
关于进行2023年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知,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让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正确行使税收权利,完成税收义务,特温馨提醒本校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查看年度收入纳税明细信息是否正确;
二、查看2023年度税前可扣除信息是否已完整填报;
1.未填报的2023度专项附加扣除可补充申报;
2.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扣除可在本次汇算时填报;
3.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并取得捐赠发票,在本次汇算时填报后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
4.标示了“税优识号码”的商业健康保险汇算时可以税前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中”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其职业资格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取得的证书发证日期在2023年。
三、查看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是否已科学选择。 一 般情况下系统默认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计税测试,根据需要选择最适合的计税方式。
2024年3月21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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